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
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報考指南
北京市高等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經教育部批准設立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的報名考試點。本報考點負責受理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在北京的報名、考試及諮詢等工作。北京地區報考點不受理華僑考生報考。
為了方便考生報考,特提醒考生注意:
一、報名資格
請考生對照《201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簡章》中關於"報名資格"的規定,對不符合報名資格的考生,我報名點不予接受報名。
二、報名方式
第一步 :網上報名
時間:2014年3月1日 - 3月15日;
方式:登錄聯招辦網站(www. ecogd.edu.cn)進行預報名。請認真閱讀聯合招生政策規定、公告、報名流程等,按要求輸入報考基本資訊(含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報考地點、報考科類、報考學校等)。預報名後,考生需記住自己的密碼,並在規定時間到報名地點辦理正式報名確認手續。預報名時考生基本資訊表第一項內容“身份證號或護照號”填寫時請注意:1、港澳學生應分別填寫來往內地通行證號:H+10數字、M+10數字; 2、臺灣學生應填寫臺胞證件號:8位數字、10位數字或10位數字+(字母或數字)。
第二步:報名確認
時間:2014年3月3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地點:北京報名點由北京市高校招生辦公室(港澳地區、臺灣省學生報名處)負責(地址:北京市海澱區志新東路9號,郵遞區號:100083)
聯繫電話:010-82837212。
確認方式:現場正式確認時,考生本人攜帶下列規定的報名資料和報名費(人民幣550元)前來北京市高校招生辦公室報名點(地址見上面),接受報名初審,繳納報名費,當場進行電子攝像,並確認報名資訊。
報名確認必須攜帶的資料:
港澳地區學生:
1、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原件及影本;或香港/澳門非永久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原件及影本;
2、往屆高中畢業考生提交高中畢業證書原件及影本。應屆高中畢業生提交蓋有就讀學校公章的應屆畢業生學歷證明原件。
3、高中各學年學習成績單原件;或蓋有就讀學校公章的高中各學年成績證明原件(應屆高中畢業生可在入學時補繳最後一學期成績單)。
臺灣地區學生:
1、臺灣地區考生持《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簡稱臺胞證)原件及影本;
2、往屆高中畢業考生提交高中畢業證書原件及影本。應屆高中畢業生提交蓋有就讀學校公章的應屆畢業生證明原件。
3、高中各學年學習成績單原件;或蓋有就讀學校公章的高中各學年成績證明原件(應屆高中畢業生可在入學時補繳最後一學期成績單)。
請注意:
1、報名結束後將所有考生的證件、資料移送相關部門、單位進行認定,對涉嫌偽造者,將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2、本報考點只接受現場確認,不接受郵寄及代辦報名確認。考生本人須到報考點現場照相,並辦理報考資格確認有關手續。
3、報名一經確認,所有數據(包括選報學校、學科)不予修改。
4、報名一經確認,所有報名費一律不予退還。
三、領取准考證時間:5月23日。
學生憑“領取准考證回執”領取“准考證”及“報名考試費發票”,地點在報考點。
四、填報志願
考生在報名時同時填報志願。
1、聯合招生錄取工作分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一批預科和第二批預科進行。考生按錄取批次填報學校志願,其中每個本科批次填報2所學校志願,每個預科批次填報1所學校志願,每所學校填報4個系科或專業志願。
2、報考內地聯合招生學校的考生,亦可填報華僑大學和暨南大學各系科或專業志願。
五、考試
1、考試科目:
文史類各專業的考試科目:中文、數學、英語、歷史、地理;
理工農醫類各專業的考試科目:中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
各科滿分均為150分,各科目類別滿分為750分。
考試內容和要求參見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考試大綱》。
2、考試時間:5月24日至25日進行考試, 各科目的考試時間為:
日 期 時間 科 目
五月二十四日 9:00-11:30 中文
(星期六) 13:30-15:30 英語
五月二十五日 9:00-11:00 數學
(星期日) 13:00-15:00 物理、歷史
16:00-18:00 化學、地理
3、考試地點:北京科技大學附屬中學(海澱區志新路36號)。
4、交通提示:1、乘坐16、307、425、484、617、630、635及運通109路公車,在二裏莊南口站下車。2、乘坐86、307、484、617、630、690、928路公車,在北京科技大學北門站下車。
六、錄取
6月中下旬開始錄取工作,由聯招辦組織,實行網上錄取。錄取批次按照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一批預科和第二批預科的順序進行。招生學校在最低錄取控制線之上根據考生志願、考試成績及各校的不同要求,擇優錄取新生。
被錄取就讀預科的學生經過一年學習並經學校考試合格後方可進入本科階段學習。
七、入學與身體檢查
新生持加蓋聯招辦錄取專用章的《新生入學通知書》報到,入學報到時間及相關要求以《新生入學通知書》上的規定為准。
新生入學後,由學校進行身體檢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學資格;僅專業受限者,可以商轉其他專業。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按教育部發佈的《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和培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地區及臺灣省學生的暫行規定》進行管理,並可申請免修政治理論課。
八、其他
被高等學校錄取的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入學註冊時,應繳納學費和雜費,華僑學生、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的收費標準,與內地(祖國大陸)學生相同。
學生在寒暑假期間,可以自費離境探親訪友。
學生修業期滿,考試成績合格者,由學校頒發畢業證書。
畢業生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者,將授予學士學位。
學生畢業後,原則上應返回原居住地。
新生入學報到時,所持出入境證件的有效期應與學習期限相適應,至少有效期一年。
報考藝術、體育院校的考生,需參加專業考試,專業考試時間及地點由有關院校確定,考生本人應及早直接與要報考的院校聯繫。
考生可在聯招辦網站(網址:www.ecogd.edu.cn)上查詢成績、錄取情況,還可在"內地(祖國大陸)高校面向港澳臺地區招生資訊網"(網址:www.gatzs.com.cn)上查詢有關招生政策和招生辦法及高校資訊,該網站同時向考生提供招生資訊諮詢服務。
特別提醒:
1、考生填報志願時要及時與所報考的院校進行聯繫,對有關志願填報情況進行諮詢。
2、北京地區報考點不受理華僑考生報考。
北京市高等學校招生辦公室
二〇一四年三月